今天下班快回到家已經八點多了,要從主要幹道轉到社區的道路時,剛好路邊有競選隊伍經過,雨下得很大,我老早就開始閃方向燈,沒想到一轉到社區道路時,社區道路對向急駛過來一部汽車,我只好趕快把彎打大一點,沒想到右手邊有一輛腳踏車,竟然也沒停車讓我過,就擦撞到我的車而跌倒。

其實我根本沒看到有腳踏車,因為雨下得很大,加上競選隊伍邊走邊放煙火鞭炮,大雨中煙霧瀰漫,視線昏暗不明,我車速也放慢,是聽到有東西碰撞的聲音,於是停下來查看。

是一位阿伯,穿著深藍色雨衣,大雨中要我幫他把腳踏車扶起來,旁邊還有一位路人觀望,那個阿伯說他手扭到了,指責我怎麼這樣轉彎。我說我老早就打方向燈,問他沒看到嗎?阿伯說有,但是還是說我不能這樣轉彎。我說剛才前面有一部車疾駛出來,你也有看到吧!阿伯也說有看到,但是他以為他可以從我車邊過得去,但是卻撞到我的車跌倒了咩!我問那阿伯手可以動嗎?要不要去看醫生?他說他可以自己去看醫生。我又問他那你現在想怎樣?他說看我意思補貼一下,他沒有要求任何金額賠償。雖然我覺得荒謬至極,可是為了close the case,我只好問他五百元夠不夠,那個阿伯接受了。於是我上車拿了五百元給他,然後跟他說以後要自己要小心一點,開車會有很多死角,看到人家打方向燈自己就要讓開一下,否則很危險。

那個阿伯收了我的五百元,他那扭到的手也就好了,自己牽了他的腳踏車,還用那扭到的右手跟我揮了揮手致意,然後就走了!我覺得有點像是碰到金光黨的感覺,不過如果我今天的運就是註定會撞到人,那麼今天的結果已經算是最好的了,就當是救濟貧苦好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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